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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礎造就(25)愛神_基督徒正確的為人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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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基礎造就(25)愛神_基督徒正確的為人(一) ◎詩  歌- 申命記六4-9;補318首;兒602首;一件美事;405首 ◎經  節 一、申命記六4-6『以色列阿,你要聽,耶和華是我們的神;耶和華是獨一的。你要全心、全魂、全力,愛耶和華你的神。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些話,要放在心上;』 二、路加福音十26-27『耶穌對他說,律法上寫的是甚麼?你是怎麼念的?他回答說,“你要全心、全魂、全力並全心思,愛主你的神;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”』 三、彼得前書一8『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,卻是愛祂,如今雖不得看見,卻因信入祂而歡騰,有說不出來、滿有榮光的喜樂,』 這裏是說到因信祂,所以愛祂。這樣因信祂而有的愛,就生出甚麼來呢?就生出喜樂來,這喜樂是大的,是滿有榮光的。 四、林前二9『如經上所記:“神為愛祂的人所豫備的,是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”』 9註1我們若要領略並有分於神為我們命定並豫備之深奧、隱藏的事,就不僅需要信祂,也需要愛祂。敬畏神、敬拜神、信神(就是接受神),都還不彀;愛祂是不可缺的。愛神的意思,是把我們全人,靈、魂、體,連同我們的心、心思和力量,(可十二30,)都完全擺在祂身上。這就是說,我們全人都讓祂佔有,消失在祂裡面,以致祂成了我們的一切,我們在日常生活裡,實際的與祂是一。這樣,我們與神就有最親近、最密切的交通,能進入祂的心,領略祂心中一切的祕密,(詩七三25,二五14,)不僅曉得,更經歷、享受並完全有分於神這些深奧、隱藏的事。 五、林前十六22『若有人不愛主,他就是可咒可詛的。主來了!』 22註1愛神使我們成為蒙神賜福的人,有分於祂所命定,為我們所豫備,過於我們所能領略的神聖福分。(二9。)不愛主使我們成為可咒可詛的人,被分別出來,遭受咒詛。這是何等的警告! 六、林前八3『但若有人愛神,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。』 3註1這是最崇高、最尊貴的愛。雖然這愛需要運用全人,(可十二30,)但必須是屬靈的,不是屬肉體的。 七、約壹四10,19『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祂的兒子,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,在此就是愛了。』『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』 19註1神先愛我們,將祂的愛注入我們裡面,並且在我們裡面產生出愛來,使我們能用這愛愛神,並愛眾弟兄。(20~21。) 八、羅八28『還有,我們曉得萬有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