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/06/20-21北投大區夏季大學青職特會第三篇職業與婚姻的揀選
台北市召會北投大區夏季大學青職特會
00:00 詩歌290首-張鈞哲弟兄 12:52 信息-甘順基弟兄 55:26 信息-于文灝弟兄 1:39:01 見證-王新恩姊妹 1:53:59 見證-柯得明夫婦 2:12:49 結語-崔超峯弟兄 2:17:24 結語-丁聖民弟兄 2:21:32 結語-朱翰緣弟兄 2:27:06 結語-柯是鈐弟兄 2:43:28 禱告-張鈞哲弟兄
【經節】
1、又對亞當說,你既聽妻子的話,喫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喫的那樹上的果子,地必因你的緣故受咒詛;你必終身勞苦,纔能從地裏得喫的。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,你也要喫田間的菜蔬。你必汗流滿面纔得餬口,直到你歸了土,因為你是從土取出的;你本是塵土,仍要歸於塵土。(創三 17-19)
2、…亞伯是牧羊的,該隱是耕地的。(創 四 2)
3、我未曾貪圖過任何人的金、銀、衣服。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伴的需用,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。(徒二十 33-34)
4、又要立定志向作安靜人,辦自己的事,親手作工,正如我們曾囑咐過你們的。(帖前四 11)
5、耶和華神說,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幫助者作他的配偶。…那人便給一切的牲畜、空中的飛鳥、和野地各樣的走獸都起了名,只是亞當沒有找到一個幫助者作他的配偶。…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,建造成一個女人,領她到那人跟前。那人說,這一次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,可以稱這為女人,因為這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。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聯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(創二 18-24)
6、你們跟不信的,不要不配的同負一軛,因為義和不法有甚麼合夥?光對黑暗有甚麼交通?(林後六 14)
7、豔麗是虛假的,美容是虛浮的;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,必得稱讚。(箴三十一 30)
【綱要】
壹、前言
一、對於青少年來說,升學應該是他們最重要的事。隨著年齡漸長,面對更現實的世界,就業和婚姻就成為必須要面對的問題。
二、面對職業的選擇和職業的態度,以及面對婚姻的選擇和婚姻的經營,這些人生必經的過程,我們該怎麼過呢?有的人糊裡糊塗隨著潮流走,到頭來一場空。有的人為自己精打細算,對自己的未來有許多期許、規劃,到最後也是一場空。
三、對我們基督徒而言,現實生活的每一個關口、每一個環境,都是我們經歷基督的好機會。只要是出於主的,是經過主的,是為著主的,一切都好。
四、亞伯拉罕是蒙召族類的祖先,他為我們立下了很好的榜樣。他每遷移到一個地方,都向神築一座壇。壇的意義就是我們不為自己保留甚麼,我們的生活是為著神,神是我們的生命,並且我們生活的意義就是神,所以我們把一切都放在壇上。
五、亞伯拉罕先築壇,為著敬拜神;然後支搭帳棚,為著自己的生活。亞伯拉罕、以撒和雅各俱各住在帳棚裏。住帳棚乃是宣告他們在地上是客旅,是寄居的,在尋找一個更美的家鄉,等候「那座有根基的城,其設計者並建築者乃是神。」(來十一 9-10,13-16)更美的家鄉和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新耶路撒冷。(創十二 8 註 2)
貳、神的旨意與神的引導
一、神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成為神人(神成為人,為要使人在生命性情上,但不在神格上,成為神),並且是團體的神人(基督與召會),在地上成為祂團體的彰顯,且有祂的管治權代表祂。
二、神的旨意是獨一的,且是永遠不會改變的。縱使撒但時常攪擾破壞,但神永遠不失敗。所以,神的旨意又稱作神的定旨。
三、根據神的旨意,神在每個人身上有不同的引導。神的旨意是目的地,要達到目的地有許多條道路,這些道路就是神在每一個人身上的引導。這些引導,也可以說是神主宰的安排。每一個人的道路都不太一樣,有長有短、有彎曲有正直、有苦有樂,這些都是根據神的旨意在每一個人身上有不同的引導。
四、有的人不在意神的旨意,只在意自己眼前的利益。他們在人生的每一個關口上,沒想過神的旨意,也沒尋求神的引導,只是憑著眼見,憑著自己短淺的眼光,為自己揀選,為自己的前途作決定,像羅得一樣。
五、有些誠實愛主的人,他們不在乎個人的得失,他們非常在意神的旨意。他們在揀選上非常在意神的旨意,並且存心討主的喜悅。這樣的人,他們始終都以神的旨意為目標,也在每一個關口上認真地奉獻並尋求神活的引導,以神的顯現成為他們人生的「活地圖」。
六、認真尋求神的人,必得著從神來的賞賜。(來十一 6)他們可以減少許多迂迴的道路,也可以少受一些苦;反而,在他們的一生可以累積許多生命的豐富。
參、神命定人要親手作工
一、創世記第三章說到神對付人第一次的墮落,神對亞當說,「…你必終身勞苦,纔能從地裏得喫的。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,你也要喫田間的菜蔬。你必汗流滿面纔得餬口,直到你歸了土,…」(創三 17-19)人要終身忍受痛苦,勞碌流汗,且要歸於土(即死亡),這一切都是神所命定,以限制並保護墮落有罪的人。
二、全世界沒有一個工作或職業是沒有艱難的。在每種行業中,地都長出荊棘和蒺藜。這些難處是神命定的,我們必須認識這是神的命定。神告訴亞當,地要長出荊棘和蒺藜,他需要受苦並勞碌。
三、人必須勞動、流汗、受苦。但勞動和受苦對於墮落的人乃是保護。人若不從事於某種勞動,就容易落到罪中。所有的人都需要從事於某種形式的勞動,纔能蒙保守不作犯罪的事。對於許多人,單單勞動還不是足彀的保護;他們還需要一點苦難。勞動連同苦難,常常防止人作惡。
四、終日無所事事的人,他墮落的性情就會大得機會發展。每個國家的執政者都會高度注意人民就
業的問題,失業人口的比例太高,不僅會產生許多社會問題,甚至會造成國家的動亂不安。
肆、盡本分與被霸佔
一、保羅囑咐帖撒羅尼迦人要得體的行事,特別說到要「立定志向作安靜人,辦自己的事,親手作工」(帖前四 11)
二、剛開始進入職場時,總是兢兢業業,盡我們的本分工作。等到稍微熟練,也小有成就時,我們裏面的想法與企圖心就開始發展。撒但,這個世界的王,就會像埃及的法老王一樣,一面利誘,一面壓榨我們。我們若稍不謹慎,就會落入他的牢籠裏。
三、馬太福音第四章說到主耶穌出來盡職時,也經過魔鬼的試誘,主耶穌引用聖經裏的三句話勝過了他。「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。」「不可試探主你的神。」「當拜主你的神,單要事奉祂。」(四 1-11)
四、這三句話充分暴露了撒但的本質,他用物質的慾望、行事的手法以及追求名利來控制整個世界。約翰在他的書信提醒我們,「我們曉得我們是屬神的,而整個世界都臥在那惡者裏面。」(約壹五 19)
五、面對職業的霸佔,神呼召摩西時向他顯了三個神蹟,第一個神蹟就是要摩西把手中的杖丟在地上,杖就變做蛇。然後神叫他拿住蛇的尾巴,蛇就在他手掌中變作杖。當我們入職久了,我們的職業就變成我們所倚賴的杖。事實上,那根杖乃是撒但那霸佔人的蛇所藏身之處。
六、當我們照神的話將這杖丟下,然後再拿住它的「尾巴」就是用與世人的作法相反的方式拿住它,使用它來為著神的定旨,而不為著我們自己時,這杖就變成權柄的杖。怎麼拿住蛇的尾巴呢?請你記得,事奉主是我們的正業,其他都是副業。請聽摩西照著神的吩咐對法老說,「讓我的百姓去,他們好在曠野事奉我。」(出七 16)
七、士師記第七章記載神呼召基甸起來對抗米甸人,最後神藉著基甸揀選了三百人與他一同爭戰。喝水是人日常一項基本的需要,神藉著喝水來觀察人如何顧到他們的需要。揀選三百人這件事強調,神要得著一班人為著神的定旨願意犧牲個人的權益和享受。
八、這三百位用手捧著舔水的人,在解渴上約束自己;他們和基甸一樣,甘願犧牲,好為神所用。那些屈膝跪下喝水,沒有節制的人,乃是顧到自己的需要,遠過於神的需要,神就打發他們回家。
九、提摩太後書第二章 4 節,「凡當兵的,不讓今生的事務纏身,好叫那招他入伍的人喜悅。」我們要為著主在地上的權益打那美好的仗,就必須清除一切屬地的纏累。
伍、職業的揀選與態度
一、我們若真認識神的旨意,必能識破仇敵的詭計,也就知道該如何揀選。凡是讓我們無法過召會生活,無法事奉神的職業,定規不是神所要的。
二、任何職業若叫我們的良心不平安,或與神的聖別、榮耀、公義有違,我們都要避免。我們不是飢不擇食的人,不是看到錢就跪下去的人。凡事都要考慮是否能彰顯神、代表神!
三、事奉神是正業,其他都是副業。這並不是說,我們在職業中就可以馬馬虎虎、隨隨便便。我們在職場中還必須有正確的彰顯,要有好名聲,叫神得榮耀,才能夠有福音的機會。
四、職場總是隨著社會的潮流脈動而往前,我們不是離群索居的一班人,我們還要在這世界生活,我們必須認識這世界,才有機會得著這世界的人。職場給我們許多人脈,這些人脈也都是福音的人脈。
五、職場的壓力逼著我們要學習時間管理和重點管理,必須在有限的時間裏把工作完成,使我們能有多餘的時間來事奉主,過召會生活。這是性格、能力的培養,也是事奉主心志的考驗。
陸、婚姻的作用
一、為要彼此幫助
(一) 在創世記裏給我們看見,當神創造的時候,神對所造的一切東西,樣樣都說好。除了第二天因為空中是撒但盤踞的地方,神沒有說好,其餘每一天神所作的都是好的。但是到了第六天,神造人纔造一個的時候,神不只沒有說好,反而說不好。神說「那人獨居不好」(創二 18)。不是說人造的不好,乃是說人只造了一個,只造了一半,所以說不好。
(二)「配偶」這個辭的意思是要把他配上去,纔能叫他得著幫助。這個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就是能配他,給他幫助。神替亞當造一個配偶,與亞當同樣是在第六天造的。神把夏娃造出來,就帶到亞當面前。所以夏娃的產生,乃是為著婚姻。
(三) 在創世記二章神的創造裏,有婚姻。到了約翰二章,也就是主耶穌剛出來盡職的時候,在迦拿也有婚姻,主耶穌來變水為酒。這就給我們看見,主不只許可這件事,並且稱許這件事,嘉許這件事。你在那裏看見說,主耶穌不只在人結婚時出席,主並且幫助他作得更好。所以,婚姻這一件事,是神所發起的,也是主耶穌所特別嘉許的。所以這一件事是完全出於神的。
(四) 神的目的乃是要有一個丈夫,有一個妻子,是能彀彼此幫助的,所以稱他的妻子作「配耦」或「配助」(helpmate,亦即配上去成為幫助)。神要人有一個共同的生活,要彼此有交通,彼此有幫助。
二、為要防止犯罪
(一) 婚姻的起點,不是在人犯罪之後,乃是遠在人犯罪之前。人不是第一天受造就犯罪,人是第一天受造就結婚。
(二) 在舊約,罪還沒有進來的時候,神已經設立了婚姻。到了新約的時候,保羅在林前七章,就給我們看見說,因為有罪進來的緣故,不只不禁止婚姻,反而變作更需要婚姻。
(三) 婚姻能防止犯罪。所以保羅就告訴我們說,為了要免去犯姦淫的緣故,男人應該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應該有自己的丈夫。林前七章裏面,保羅並沒有定罪性的感覺,他反而給我們看見,男女都應該結婚,纔防止犯罪。
(四) 性的需求不是罪,但在婚姻之外發展性的關係就是犯罪。所以男人應該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應該有自己的丈夫。因為罪進來,婚姻能防止罪的產生,所以要有婚姻。
(五) 保羅在林前七章說到婚姻的問題,在起頭的時候就說,男人不能主張自己的身體,女人也不能主張自己的身體。保羅在這裏的教訓是彀清楚的,夫妻除為了事奉主的緣故,否則就不該分開,免得有姦淫。神為著防止姦淫的緣故,就定規說,男女應該結婚,並且應該不分開。
(六) 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九節保羅說「但他們若不能自制,就可以嫁娶,與其慾火中燒,倒不如嫁娶為妙。」使徒保羅的意思是性的需求不是罪。就是性的需求相當強的人也不是罪。並且神規定,性的需求強的人應該結婚。不要一面又不結婚,一面又落到罪裏面去。這就是主給我們看見的。
三、為要一同承受生命之恩
(一) 彼得前書第三章第七節說「照樣,作丈夫的,要按情理與妻子同住,因為她是比你輭弱的器皿,是女性;又要按她應得的分敬重她,因為她是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,好叫你們的禱告不受攔阻。」
(二) 生命之恩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成為包羅萬有、賜生命、內住的靈。三一神現今在我們裏面作生命之恩,丈夫和妻子都是一同承受這生命之恩的。
(三) 這種承受是「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…的基業」的一部分(彼前一 4)。我們永遠基業的一切項目與神聖的生命有關,這生命是我們藉著重生所得著,並在我們整個基督徒的生活中所經歷並享受的。所有作丈夫、作妻子的需要看見,在他們的婚姻生活中,丈夫和妻子乃是一同承受這樣的基業,特別是承受生命之恩。
(四) 神喜歡夫妻一同來事奉祂。神歡喜有亞居拉、百基拉來事奉祂,歡喜有彼得和他的妻子,猶大和他的妻子,一同來事奉祂。不只是一個人作基督徒,乃是兩個人作基督徒。不只是一個人受恩,乃是兩個人共同受恩。
柒、要不要結婚
一、首先要認識結婚有三大難處
(一) 結婚是一個束縛。保羅說,「你有妻子束縛著麼?就不要尋求脫離。」(林前七 27)許多時候,人一結婚就不得自由,人一結婚就有許多事情要作。因為有妻子纏著,所以就不得不作。
(二) 結婚的人有苦難。他說,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」(林前七 28)人一有婚姻,自然而然肉身的苦難就必加增,叫他不能專心事奉主。
(三) 結婚的人是為著世上的事罣慮(林前七 32-34)。這一個為著世上的事的罣慮,主耶穌在馬太十三章說,很容易把麥子擠在荊棘裏面,不能彀結果子。
1、我願你們無所罣慮。沒有娶妻的,是為主的事罣慮,想怎樣討主喜悅;娶了妻的,是為世上的事罣慮,想怎樣討妻子喜悅,就分心了。(太十三 32-33)
2、未結婚的婦女和守童身的女子,是為著主的事罣慮,要在身體和靈上都聖別;已經出嫁的,是為世上的事罣慮,想怎樣討丈夫喜悅。(太十三 34)
二、既然結婚是束縛,有苦難且有罣慮,好像不結婚(守童身)比較好。但不結婚(守童身)必須要有恩賜。保羅說,「我願意眾人都像我一樣;只是各人都有自己從神得來的恩賜,有人是這樣,有人是那樣。」(林前七 7)在基督裏的信徒能不嫁娶,乃在於從神來的恩賜。(太十九10-12)凡沒有接受這樣恩賜的人,最好是嫁娶。沒有神的恩賜而想獨身,會遇見試誘。
三、就一面說,人的生活就是婚姻生活。我們的工作和日常生活的事,都與婚姻生活有關。因此我們可以說,婚姻生活代表人的生活。在婚姻生活中,我們有許多經歷主的機會。我們若認真操練,會累積許多生命的豐富。
四、在現今的召會生活中,家是召會建造的基層,挨家挨戶是召會生活普遍的實行。開家事奉是讓我們的家蒙拯救,使召會得復興的絕佳之路。所以,結婚成家是當前急切的需要。
捌、婚姻的揀選
一、面對當前「不婚、不生」的潮流,召會要鼓勵青年人成家生子,這是很大的挑戰。
二、首先,我們必須了解他們不結婚的原因。
(一) 憑自己揀選,我們的眼光都是憑外在的條件(外貌、學經歷、家世背景、經濟條件、情投意合、…)。
(二) 外面的大環境不好,造成許多年輕人對婚姻的恐懼。擔心自己無法負荷家庭經濟的壓力,對婚姻的忠誠度有疑慮,不喜歡婚姻的束縛。
(三) 沒有結婚成家的異象,有些基督徒只考慮自己的需要,沒有顧到神的需要,也沒有考慮神家的需要。
三、其次,我們再來看揀選婚姻的正確認識與態度。
(一) 要有婚姻的異象,要知道結婚是為著什麼。異象是大原則、大方向的問題,是一切的準繩。異象清楚了,後面就比較容易進行了。
(二) 要把婚姻奉獻出來,要把揀選的主權交給主。要跟主清楚地辦交涉,告訴主,「我不會選,請你幫我選」。出於主的,我就要。不是出於主的,再好我都不要。我要主所命定的,不是主所許可的。
(三) 交出來,並不是要你盲目無知。因為婚姻是非常主觀的,沒有人可以替你決定。你除了要尋求主以外,你也必須有主的眼光來觀察。對方是否信主且願意跟你走同一條路?對方是否愛主(愛召會)?是否願意出代價來服事人?性格是否殷勤?在召會中能否與人有甜美的配搭?
(四) 除了以上的觀察重點,我們不能忽略主觀的吸引。然而,我們必須提醒,避免落入「美貌」的陷阱。所羅門的箴言說,「婦女美貌而無見識,如同金環戴在豬鼻上。」(十一 22)他又說,「豔麗是虛假的,美容是虛浮的;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,必得稱讚。」(箴三十一 30)
(五) 學習把自己交給老練的「拿俄米」,讓他們來診斷、來把關,會比較安心穩妥。但是否真正得幫助,就看你是不是「路得」,你是不是一個值得幫助的人。
玖、結語
我每次如夢想人生的善美, 親愛主我求你必須也在內!
不讓我離開你去尋求快樂, 不讓我憑自己去單獨選擇!
當每夜萬籟靜孤單自處時, 主耶穌我求你仍與我同止;
當每晨未破曉我仍蒙昧中, 求你來低聲喚將我耳開通。
(大本詩歌 290 首第二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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